Friday, May 21, 2004

沃尔玛背后:在榨取中国工人的血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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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ICXO.COM 在头版刊出关于沃尔玛供应工厂实地调查的长篇报道,指责这家企业将自己的巨额利润建立在对劳工的压榨上。沃尔玛再次成为舆论指责的焦点。事实上,从去年底开始,沃尔玛这个“商业恐龙”就受到全球媒体的持续抨击。劳工维权人士指出,沃尔玛本来就是在讨价还价之中建立起的庞大商业帝国,致力削减成本是成就它成为全球零售巨头的主要途径。

东莞劳动局对事件进行调查

“我们刚刚听说此事,”3月25日,广东东莞市常平劳动分局副局长刘耀权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“我们分局的周局长昨天已经专门派人去调查,今天早上东莞市劳动局也打来电话询问此事,要求我们尽快提交调查报告。”刘耀权副局长所说的“此事”正是国外那家媒体所提及的沃尔玛中国供应商——东莞市合艺电子塑胶制品厂被查事件。

 《新闻周刊》报道说,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称,东莞市合艺电子塑胶制品厂的工人(简称合艺厂)所受的待遇极端恶劣。报告说,合艺厂工人每天工作18个小时,每周规定工作7天,每周最长的工作时间达到130小时;但是,工人月收入不到600元人民币。

该报告说,合艺厂为了应对沃尔玛各种检查,提前20天左右以恐吓、贿赂等方式训练职工。刘耀权说,“我们昨天到合艺厂调查到的情况是,工人一天的工作时间大概为13小时~15小时,每周工作时间超过100小时,每个月休息2天,其他的情况我们还在做进一步核实,如果有违背《劳动法》的地方,我们会对其做出处理。”据刘耀权回忆,早在今年1月,他们曾接到过合艺厂员工因老板拖欠员工工资的投诉。

每月300小时挣400元

3月24日,记者来到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管理区的合艺厂。一工人告诉记者,“3月1日前,我们的工作时间一直是早上8点到12点,下午1点半到5点半,晚上6点半到12点。有时还需要加班。工厂规定每周工作7天,每天工作10个小时,超出部分才能算作加班。”

据这位员工介绍,他们一个月的工资大概是500多元,还需要扣除150元的伙食费、住宿费、水电费。“包括加班工资在内,每个月能到手的钱只有400元左右。”据东莞市劳动局劳动监察科陈小姐介绍,按照《劳动法》规定,东莞工人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应为450元,而法定工资的计算基础是按照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,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,而且每周享有2天休息日。任何超出这个标准,应支付最低1.5倍以上加班费。

合艺厂工人说,“其实,没有劳动合同,没有保险,住宿条件差这些我们都不在乎,我们认为最苛刻的,一是不允许我们辞职,谁辞职就要被扣发半个月或一个月的工资;二是不按时发工资,要等到厂里‘方便’时才发。”这位善良的工人说,他不知道可以投诉,只知道能接受厂里的条件就干下去,不接受就不干。“再说投诉也没有用,厂里会说,‘你做不了就别来。’”他告诉记者,“现在找工作太难,我很多老乡都找不到工作。”

沃尔玛的劳工检查

据资料显示,沃尔玛在中国20%的采购订单来自东莞。在东莞,沃尔玛有它需要的一切:低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,现代化的工厂设备,高速路和港口,还有宽松的政策。

北京某报报道沃尔玛方面的发言人称,沃尔玛追求的是尽可能低的“合理价格”,沃尔玛不希望供应商用难以承受的低价来赢得订单。该发言人称,他们每周进行超过300次的工厂检查,以保证供货商工厂的操作符合联合国和相关国家制定的标准。“如发现供货商没有遵循当地法律和沃尔玛标准,我们会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。”

但据合艺厂一员工介绍:“外国采购商来履行检查前,厂方会发答卷给我们,让我们按答卷回答问题。”资料显示,沃尔玛全球供货网络的1万多个供货商,必须不断降低成本,才能不被淘汰。其结果就是工人的长时间劳作、低工资和恶劣的工作条件。

据悉,上世纪90年代中期,沃尔玛的直接或间接供应商曾雇佣了5万童工。这些童工为了完成沃尔玛的巨额订单,每个月有5到10天的时间需要从早上8点干到次日凌晨3点。

有专家指出,经济学最基础理论之一就是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。全球商业恐龙沃尔玛的经营战略,是在全世界寻找最便宜的商品,不断压低供货商的产品价格。

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,多年来一直在关注劳工问题。秦兵说:“在美国有劳联、产联保护劳工的利益,如果企业没有工会,它就召不到工人。即使是沃尔玛这样的商业恐龙,它也得老老实实地按章办事。但在这些跨国公司的大多数中国供应商的工厂里,谁想成立工会,谁就会被开除,因此,没有人敢站出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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